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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台灣的警方要舉三次牌才能驅離,那是指時間到了人群未散時,舉牌提醒避免衝突的。
未經申請者,或是有危險性等不用舉牌可以驅離。
以前朋友去保總受訓學到的,不知道改了沒。
假如沒改警察就沒做錯。
還有這標題下的真差,學生"路過",路過就沒事是哪個笨蛋亂教的,會害死人耶。
因為只要開始驅離還不走,在現場的皆是驅離對象,而且警察受的訓都跟美國學的,全部驅離就是避免警察人員背後被捕刀。 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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